共用雲端硬碟是 Google 雲端硬碟中的組織架構,與「我的雲端硬碟」並行運作。共用雲端硬碟支援機構 (而非個別使用者) 擁有的檔案。個別檔案可在共用雲端硬碟或「我的雲端硬碟」中整理,但不能同時在兩者中整理。不過,您可以使用雲端硬碟捷徑,將共用雲端硬碟中的檔案或資料夾指向「我的雲端硬碟」,反之亦然。
存取權控管
共用雲端硬碟使用的權限模式與 Google 雲端硬碟中的其他內容類似。共用雲端硬碟中的內容由一群使用者共同擁有,這點與「我的雲端硬碟」中的檔案不同。如要進一步瞭解權限,請參閱「共用檔案、資料夾和雲端硬碟」。
權限傳播
如同「我的雲端硬碟」中的項目,父項項目的權限會向下傳播至子項。不過,共用雲端硬碟中的權限範圍相當廣泛。舉例來說,如果使用者對共用雲端硬碟具有 role=commenter
權限,則無法在資料夾階層中的其他位置降低其存取層級。不過,您可以針對特定檔案組合提高他們的存取權。
共用雲端硬碟檔案必須有且僅有一個父項。也就是說,共用雲端硬碟檔案屬於單一共用雲端硬碟,並位於該共用雲端硬碟中的單一位置。單一位置可簡化共用雲端硬碟檔案的權限規則。
比較成員和檔案存取權
共用雲端硬碟中的 permissions
有兩種類別:
成員權限適用於已獲得共用雲端硬碟存取權的使用者,這些使用者可以直接或透過群組存取共用雲端硬碟。成員可以查看共用雲端硬碟中繼資料,例如共用雲端硬碟名稱。成員可存取共用雲端硬碟中的所有檔案,存取層級取決於成員所獲得的
role
,例如commenter
或reader
。檔案存取權:已授予共用雲端硬碟中部分檔案存取權的使用者。舉例來說,將單一檔案與使用者共用時,系統會建立檔案存取權限。
個別使用者可以成為共用雲端硬碟的成員,並取得共用雲端硬碟內檔案的檔案存取權限。如果使用者在共用雲端硬碟中的成員資格可授予更高層級的存取權,檔案存取權可能會遭到取代。
如果使用者不再是共用雲端硬碟的成員,或成員存取層級降低,檔案權限就會遭到撤銷。使用者也無法再存取共用雲端硬碟中直接與其共用的任何檔案和資料夾。
共用雲端硬碟的角色
與「我的雲端硬碟」中的項目一樣,共用雲端硬碟中的每位使用者都會獲得特定角色的存取權。共用雲端硬碟的角色如下:
fileOrganizer
角色可讓使用者在共用雲端硬碟中整理檔案,並將內容移至垃圾桶。organizer
角色可授予與fileOrganizer
相同的權限。使用者也可以永久移除內容,以及修改共用雲端硬碟名稱和成員。writer
角色可讓使用者將檔案新增至共用雲端硬碟,以及共用共用雲端硬碟項目。
共用雲端硬碟不允許使用 owner
角色。
如要進一步瞭解共用雲端硬碟中允許的角色和作業,請參閱「角色和權限」。
成員和活動主辦人規則
共用雲端硬碟同時包含 organizerCount
和 memberCount
欄位。這些欄位的值可決定誰可以存取共用雲端硬碟。以下是 organizerCount
和 memberCount
欄位的規則:
只有管理員可以管理
organizerCount
為零的共用雲端硬碟。只有管理員可以存取
memberCount
為零的共用雲端硬碟。只有管理員可以存取
organizerCount
或memberCount
大於零的共用雲端硬碟。只有在剩餘的權限適用於空白群組,或在關閉網域外共用功能前新增的外部使用者時,才會套用這項設定。organizerCount
和memberCount
欄位不會區分機構成員和外部成員。在檔案權限上寫入的實體,可以存取共用雲端硬碟中的檔案,且
memberCount
為零。
詳情請參閱「搜尋共用雲端硬碟」。